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“中国长航”)的前身可追溯至轮船招商局首批设立的汉口分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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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
2017年,经公司制改制,中国长江航运(集团)总公司更名为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,并调整为招商局集团二级公司。
2017 -
2015
2015年,中国长江航运(集团)总公司随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并入招商局集团。
2015 -
2009
2009年,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(集团)总公司实施战略重组,成立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,中国长江航运(集团)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。
2009 -
2003
2003年,国务院国资委以出资人的身份,开始对中国长江航运(集团)总公司进行管理。
2003 -
1999
1999年,按照中办发〔1998〕27号文件要求,中国长江航运(集团)总公司与交通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,交由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。
1999 -
1996
1996年,中国长江轮船总公司更名为中国长江航运(集团)总公司。
1996 -
1993
1993年,经国务院批准,以中国长江轮船总公司为核心企业,组建中国长江航运集团,成为我国首批55家试点企业集团之一。
1993 -
1991
1991年,交通部长江轮船总公司更名为中国长江轮船总公司。
1991 -
1984
1984年,长江航运实行管理体制改革,长江航运管理局政企分开,分别组建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、成立交通部长江轮船总公司。长江轮船总公司是交通部直属的一级独立核算的运输企业,主要承担长江干线上的国家计划大宗客货运输任务,经营干支和江海直达的物资运输。
1984 -
1978
1978年,长江航运公司恢复为长江航运管理局。
1978 -
1965
1965年,长江航运管理局改称长江航运公司,实行“政企合一、港航统管”的“托拉斯”管理模式。
1965 -
1956
1956年,民生、上海、川江轮船公司完成公私合营和社会主义改造,分别并入长江航运管理局及所属上海分局、重庆分局。
1956 -
1953
1953年,长江航务管理局改名为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长江航运管理局。
1953 -
1951
1951年,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改称为中国人民轮船总公司,所属汉口分公司更名为长江区公司。同年,交通部撤销航务总局,分别设立为长江航务管理局等机构;撤销中国人民轮船总公司及各分公司,长江区公司业务合并于长江航务管理局。
1951 -
1950
1950年,交通部成立航务总局,并下设长江区航务局等机构。
1950 -
1949
1949年,武汉、上海、重庆等沿江地区成立军事接管委员会,接管招商局等港航业资产。
1949 -
1948
1948年,国营招商局汉口分局更名为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汉口分公司。
1948 -
1932
1932年,轮船招商局汉口分局更名为国营招商局汉口分局。
1932 -
1873
1873年,轮船招商局设立汉口分局。
1873

